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3 年 11 月 11 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华意压缩机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对华意压缩机巴塞罗那有限责任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控股子公司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意压缩”)通过内保外贷的
方式为其全资子公司华意压缩机巴塞罗那有限责任公司(外文名称:HUAYI
COMPRESSOR BARCELONA,S.L.,以下简称“华意巴塞罗那公司”)增加 1500 万欧
元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批准后,华意压缩对华意巴塞罗那公司提供的担保额
度累计为 3700 万欧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意压缩机巴塞罗那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大文
注册资本:7,599,792 欧元,华意压缩持有华意巴塞罗那公司100%的股权
注册地址:西班牙巴塞罗那圣克努斯安东尼费兰德2号
华意巴塞罗那公司为华意压缩收购西班牙 Cubigel 业务和资产设立的全资
子公司,该公司主营业务为商用压缩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华意巴塞罗那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135,159,482.72 元,净资产
62,333,458.70 元,资产负债率为 53.88%;2012 年实现营业收入 47,962,852.97
元,净利润-880,357.33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加的担保额度系华意压缩通过内保外贷的方式为华意巴塞罗那公司
向西班牙当地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华意压缩将向国内相关银行申请开立融资
类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等为华意巴塞罗那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签订的相关法
律文件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华意压缩为其全资子公司华意巴塞罗那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缓解
该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2、被担保对象华意巴塞罗那公司为华意压缩全资子公司,该公司董事由华
意压缩推荐,经营管理人员也由华意压缩推荐人员担任,从而能及时了解其财务
状况,有效地实现对担保的风险控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对象为华意压缩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好的发展
前景,其业务对于华意压缩拓展商用压缩机产业具有重要意义,符合上市公司的
整体利益。上述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
规定。
五、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的额度为人民币 260,127.00
万元和美元 35,500 万元,合计 478,061.50 万元人民币(美元按中国人民银行授
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2013 年 11 月 11 日公布的中间价 1 美元兑换人民币 6.1390
元折算),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5.27%。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公司直接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224,000万元人民币和35,500万
美元,包括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担保5,000万元人民币,
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电子系统有限公司担保12,5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
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担保40,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华意压缩机股份有
限公司担保45,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广东长虹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担保
3,000万元人民币,为全资子公司四川长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担保12,500万元人
民币,为全资子公司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担保21,000万美元,为控股子公
司四川长虹器件科技有限公司担保5,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四川虹锐电
工有限责任公司担保2,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
司担保80,000万元人民币和14,500万美元,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民生物流有限
责任公司担保4,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担保
10,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担保3,000万元人
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2,000万元人民币。
以上担保金额为公司对外担保上限,具体担保以实际贷款金额为准。
(二)本公司合并的控股子公司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
13,784.20万元人民币(该担保金额按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对外担保
额度乘以本公司持有的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比例28.81%计算,欧元按中
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2013年11月11日公布的中间价1欧元兑换人民
币8.2014元折算)。
(三)本公司合并的控股子公司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菱电
器”)对外担保金额为19,033.20万元人民币(该担保金额按美菱电器2013年对外
担保额度乘以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美菱电器股权比例24.88%计算)。
(四)本公司下属公司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
3,309.60万元人民币(该担保金额按目前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对
外担保额度乘以本公司通过香港长虹、港虹实业等公司间接持有的四川长虹佳华
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比例47.28%计算)。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